本来想帮老刘把地里的牛撵走,结果牛不听话,一着急我就把牛砍了,哪成想自己还犯了法,哎!还赔偿老李家4万块牛钱。
老白是帮老刘家忙,不让我家牛祸害老刘家高粱地,结果急了,把我家牛砍了,我也不想让他进监狱,牛钱他也赔了,乡里乡亲的就算了。
这是在泰来县宁姜乡某村委会上一场听证会上的对话。为了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检察机关深入村屯组织召开此次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杨慧明检察长主持,会议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公安机关代表等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白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的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听证人员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该案谈了自已的认识,对拟作出相对不起诉效果进行了评估,均表示同意白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作相对不起诉。
考虑到白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而且是学雷锋好心帮忙,也赔了牛钱,因一时冲动,也付出了代价,通过这场听证会“阳光司法”,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把检察为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做法非常好,人民监督员说。
鉴于当地放牧较多的情况,为防范化解潜在的矛盾风险。听证会后,民行部门检察官以“保护天然草场规范村民放牧行为”为主题,为村民进行一场动物侵权行为处理方法及草原禁牧的“民法典宣讲”,在场的村民均表示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