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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须知|2022年第一季度泰来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2-04-11
来源:纪检组
作者:
纪检组
录入:
王瀚
审核: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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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2年,泰来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体干警签订《泰来县人民检察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公开签名作出承诺,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2022年1至3月,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6份(其中班子成员填报4份)。记录填报的16份中,涉及司法办案5份、亲友熟人等过问案件1份、其他事项10份;反映情况1份、过问了解4份、了解案件进展9份、相关接触交往1份、监督依法办案1份;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熟人1份、亲友2份、同学3份、其他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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