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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须知|2022年第四季度泰来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3-01-09

来源: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瀚

审核: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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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2年第四季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24件。从记录报告重大事项的类别看,涉及司法办案19件,其他情形5件。从行为情形看,检察机关人员过问1件、涉及不当接触交往3件、了解案件进展15件、反映检察履职2件、监督依法办案3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看,检察机关人员1件、非检察机关人员23件。从与记录报告人的关系看,关系人为有关领导2件、熟人3件、亲友2件、同学1件、其他关系人16件。
       下一步,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填报要求,不断养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地址:泰来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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