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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检察院守护爆竹声中的安全

时间:2022-01-29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许静

录入:王瀚

审核: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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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竹声声辞旧岁!虎年春节马上就要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老百姓欢度佳节的传统习俗,当前已经到了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为杜绝烟花爆竹事故隐患,守护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春节,泰来县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安全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月28日,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深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针对各售卖点是否存在无证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点内部的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烟花爆竹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培训证等情况进行检查。检察官在检查过程中对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了消防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泰来县检察院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紧紧抓住保护公益的本质,服务大局,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泰来县人民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检察官小贴士
       1、消费者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卖店或专柜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烟花。
       2、消费者在购买烟花过程中,要细致查看烟花爆竹的燃放说明,按标示操作;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查看引火线是否有霉变、损坏等质量问题,注意人身安全。
       3、消费者请尽量选购小型烟花,对于礼花弹及大型烟花应由取得燃放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燃放。
       4、乡镇居民到县城购买烟花,应注意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5、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电线、住房及农村柴草垛及其他易燃物品,以防止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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