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没见面了,今天必须喝一口。
喝不了、喝不了,开车出来的,一会还有事。
少喝点不影响啥,都过年了谁还管啊?
那好吧......
醉酒驾驶不但危害公共安全,也容易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弥补伤害。为此我国将每年的9月9日确定为“全国拒绝酒驾日”。
醉驾已入刑第十一个年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仍有人心存侥幸,对“酒后禁驾”置若罔闻,酒后叫代驾的普及率仍然不高,特别是在春节期间更容易产生酒驾的违法行为。
兔年将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家人平安幸福,为了团团圆圆的过个春节,愿大家珍爱生命、远离酒驾,自觉践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承诺,“少一次酒驾,多一次代驾”,在2023年里“兔”个开心、“兔”个健康、“兔”个平安!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酒驾与醉驾法律上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几千元至上万元。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